Responsive image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 浏览数:14257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二、办理程序

接受企业委托登记—派员进行现场预调查 — 合同评审 — 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 职业卫生现场调查 — 制定检测、评价方案及检测计划— 现场检测 — 检测报告发放 —企业方按照协议支付检测费用。

三、申请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7号)规定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

四、需要提供材料

1、委托书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建设项目评价需提供)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预评价需提供)

4、地理位置与外环境关系图(建设项目评价需提供)

5、总平面布置图

6、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建设项目评价需提供)

7、各岗位设置及定员

8、生产所需主要原辅材料

9、各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图

10、各车间设备汇总表

11、职业病防护设备

12、个人防护装备选用、发放情况

13、辅助用室卫生设施

14、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概算(建设项目评价需提供)

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评价需提供)

16、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建设项目评价需提供)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川安监函(2008)36号和德市价费(2005)8号文件。

  收费标准:定期检测:物理因素200元/点,化学毒物300元/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参照德市价费(2005)8号协商收费。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定期检测: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40-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定期检测: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40-60个工作日;

七、维权渠道

      联系电话: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2518398

       咨询投诉: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51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