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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8 来源: 浏览数:1849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二、办理程序

    1、受检单位或受检个人提出体检委托 2、确定体检项目和体检时间 3、受检人领取体检表 4、按体检项目体检   5、主检室交回体检表。

    三、申请办理条件:

    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四、需提供材料

    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等。

    五、收费标准

    依据川卫计发〔2002〕第097号及德市卫计〔2005〕第50号文件。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约定时限

    承诺时限:约定时限

    七、维权渠道

    联系电话:德阳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电话:2537311

    咨询投诉:德阳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电话:251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