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评价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4-18 来源: 浏览数:1920
一、法律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二、办理程序
提交监测申请(附学校建筑基本情况)---急传所按学校建筑情况计划监测样品数----提交监测样品计划---安排具体监测时间监测
三、申请办理条件
按属地化管理须市直属学校。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文件。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六、维权渠道
联系电话:德阳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控制所
电话:2518371
咨询投诉:德阳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电话:251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