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消毒卫生监测(服务事项)
发布时间:2017-04-18 来源: 浏览数:1920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
二、办理程序
提交监测申请(附医院床位数)---急传所按床位情况计划监测样品数----提交监测样品计划予检验所-----安排具体监测时间。
三、申请办理条件
按属地化管理须市直属医疗机构。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文件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六、维权渠道
联系电话:德阳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控制所
电话:2518371
咨询投诉:德阳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电话:2517106